国家卫健委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与首诊转诊服务 2024年11月27日,国家卫生健康委召开新闻发布会,解读《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指导意见》和《关于加强首诊和转诊服务 提升医疗服务连续性的通知》,旨在优化就医流程、减轻患者负担。 检查检验互认加速落地 全国已有24个省份互认项目超100项,北京、江苏、浙江分别达481项、478项、443项。京津冀鲁1100余家医疗机构实现60项检验结果互认,川渝935家医院互认161项。通过信息化平台建设,江苏1966家公立医疗机构接入影像云平台,浙江覆盖所有二级以上医院及基层机构。 首诊转诊服务规范升级 明确首诊负责制,要求医疗机构设立转诊中心,统一管理院内及跨机构转诊。浙江试点“一站式”转诊服务,基层患者当天可获上级医院入院通知。文件还细化分级诊疗规则,医联体内部优先转诊,跨省转诊需符合区域标准。 质量安全与患者权益并重 接诊医师可根据病情变化、设备差异等六种情形重新检查,但需充分沟通解释。国家卫健委要求2025年底紧密型医联体实现全项目互认,市域互认超200项;2030年基本实现全国常见检查结果互通共享。 政策红利逐步释放 长三角示范区互认率超94%,重庆黔江区2024年上半年节约费用119万元。未来将通过医保政策支持、信息化建设和质控体系,推动“三医”协同,让群众就医更便捷高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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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研究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有关工作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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